1979黄金时代
第1184章 谈判的意义
外经贸部有钱,是公认的吃香单位。
他们自己有大楼,有内部招待所,平时的香烟都是中华、茶叶都是名牌,跟陈奇喝的高碎可不一样。反正他过来暂住,充分体会到了外经贸部的福利待遇。
“陈老师,开会了!”
“嗯”
陈奇刚匆匆吃了饭,拿着昨晚熬夜整理出来的一份提纲出了房间,戴涵涵在外面等着--她是被调过来当助理的,自己人用着顺手。
戴涵涵激动的不得了:想当年我只是个没工作的知青,一眨眼我都能来这种场合啦!
外经贸部的大楼应该是眼下最忙碌的地方了,各路人马进进出出川流不息,每时每刻都在召开会议,有的甚至挑灯夜战,睡在会议室。
二人来到一间专门给他们配备的会议室,人员都到齐了。
陈奇负责两项内容:音乐唱片、计算机软件。今天先研究音乐唱片的方案。
“我们开会!”
他只说了一句开场,便道:“我们不用管什么唱片,叫音像制品就行了。国内盗版音像制品泛滥,这是事实,但不能因为是事实,就被美国佬牵着鼻子走。
首先我提醒大家:我们肯定会完善法律、打击盗版,但这是谈判的最终结果,而非初始条件。如果美国佬一说,你们得怎样怎样!我们说对对对,我们马上改!
那还要谈判干什么?直接投降算了。
佟团长已经说了,我们要基于国情出发。今天请到了几位法律专家,先讲讲关于音像制品保护的规定。”
“哗哗哗!”
礼貌性的拍手后,专家也没有废话,捞最干最干的说:“我国音像制品是算在著作权法里的,去年国家通过了第一部《著作权法》,马上就要实施。
里面明确了对盗版音像制品的定义,明确了违法行为,但尚未明确执法与处罚标准。我们要应对美国佬的调查,首先得完善这些。”
“《著作权法》已经通过了,不能临时修改吧?”陈奇问。
“当然不能!但我们可以提议,临时出台一则补充条款,把处罚标准加进去。”
“如果单独出一部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》呢?”陈奇又问。